民宿提供早餐代訂服務。
wifi無線上網。
提供停車場地。
提供第四台有線電視頻道。
提供火車站接送。
旅遊資訊及諮詢服務。
代辦汽、機車租賃。
匯款銀行:郵局
分  行:南屯分行
代  號:700
戶  名:鄭筱儒
帳  號:0021196-0473517
訂房確認後,請於3日內預付房價三成後的整數之訂金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不便處請見諒。
匯款完成後,煩請以電話或mail匯款單據告知:姓名、電話、帳號末五碼,金額、住宿日期、房型、人數,即完成訂房手續。
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日期,請於7日前通知,可保留房間三個月,否則訂金沒收、恕不另行通知。
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,交通因中斷,經當地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方可退還訂金或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擇期入住。
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。
退房時間:翌日上午11:00以前 (退房時,務必請交還房門鑰匙)。
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
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。
為維護住宿環境,請每位遊客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,本民宿全面嚴禁吸煙、喝酒、吃檳榔、賭博喧鬧及煙火等類似危險物品,請勿攜帶寵物,如發生上述事項本民宿得要求立即退房,並沒收所有房價。
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延期住宿:請於住宿前7天告知,將可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   
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 )
a.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
b.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
c.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
d.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
e.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
f.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
g.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
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
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三個月,擇期住宿。